返回

盛宇分享:投资者问答2

2017-11-10

2、Q: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[2017]38号《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试点政策”),个人投资盛宇旗下合伙制基金,能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?

A:试点政策是政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。为促进创业投资健康持续发展,试点政策对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主体,以及被投资企业设定了严格的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:

合伙制基金的注册地,存续时间,征税方式,是否完成创投备案;

被投资企业存续时间、注册地、征税方式;接受投资的时间、规模、方式;接受投资时的企业规模,人员结构,研发成本占比,资本市场挂牌节奏等。

根据试点政策和配套措施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),我们将在合伙制基金存续满两年后,对其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进行梳理判断,符合条件的,我们将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,并将备案情况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通知相关投资人,以便投资人在所得税年度申报中申请投资抵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