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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
2016-07-16
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、规范行业募集行为、塑造私募投资基金“买者自负、卖者尽责”的信托文化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4月发布了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以及配套的基金合同格式指引,并自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。
《办法》从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、募集程序、账户监督、信息披露、合格投资者确认、风险揭示、冷静期、回访确认、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,构建了一套的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,以杜绝公开宣传、虚假宣传、误导诱导推介、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、承诺保本保收益、售卖“飞单”、挪用募集资金等种种募集资金环节的行业乱象。
盛宇投资已完成了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升级,将严格按照监管的要求开展募集工作。